户籍上一户的负责人。
户籍上一户之主;家长。
《宋书·孝义传·蒋恭》:“收 恭 及兄 协 付狱治罪…… 协 列 协 是户主,延制所由,有罪之日,关 协 而已,求遣弟 恭 。”《通典·食货七》:“ 开元 二十五年户令云:诸户主皆以家长为之。”《金史·食货志一》:“户主推其长充。”
户主,指户籍上一家之主,户籍上一户的负责人。语出《通典·食货七》:“ 开元二十五年户令云:诸户主皆以家长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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