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威胁逼迫。
2.法律上指当事人故意用现在正在发生的、即将发生的或未来可能发生的危害恐吓他人,使他人因恐惧而从事某种民事行为。构成无效民事行为。
威胁强迫。
《后汉书·申屠蟠传》:“ 爽 ( 荀爽 )等为 卓 ( 董卓 )所胁迫,西都 长安 ,京师扰乱。” 郭沫若 《曼陀罗华》:“他夫人接着信自然会着急,我便拿着信去责备她,胁迫她,定然可以把她弄到 门司 去接他回来。” 沙汀 《淘金记》三:“她们又在利用生活负担胁迫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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