宽免dispensation亦称豁免,是纯教会法在个别情况中的松弛(relaxation) (法典85条)。法律中称个别情况(casus particularis),1917年法典80条中称casus specialis ─特殊情况;新法律条文较妥,因为特殊情况可以是一般性的,那么可以用立法来制定。个别情况是一个或几个自然人或法人的具体情况;在具体的情况中,这些人无法成为接受一般法律之社会的份子。宽免与特权不同,因为「特权」是持久的松弛。也与「许可」(licence)不同,因为许可是依法而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