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记·张仪列传》:“亦尝有以夫 卞庄子 刺虎闻於王者乎? 庄子 欲刺虎,馆竖子止之,曰:‘两虎方且食牛,食甘必争,争则必鬭,鬭则大者伤,小者死,从伤而刺之,一举必有双虎之名。’ 卞庄子 以为然……一举果有双虎之功。”后用以指趁两个敌人互相争斗而两败俱伤之机打击敌人,将双方一齐消灭。
汉 荀悦 《汉纪·高祖纪》:“及 宋义 待 秦 赵 之毙,与昔 卞庄 刺虎同説者也。”《三国志·魏志·张既传》:“且宜两存而鬭之,犹 卞庄子 之刺虎,坐收其毙也。”《续资治通鉴·宋孝宗隆兴元年》:“闻 契丹 与 金 相攻,若 契丹 事成,他日自可收 卞庄子 刺虎之功。” 宋 陈亮 《酌古论一·先主》:“两虎方鬭,当收 卞庄子 之功。” 宋 岳珂 《桯史·燕山先见》:“﹝ 女真 ﹞视中国与 契丹 拏兵不止,鏖战不解,胜负未决,强弱未分,持 卞庄 两鬭之説。” 郭孝成 《民国各团体之组织》第四节:“惟同国推刃,自相靡敝,久而不解,两虎之噬,恐利 卞庄 之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