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法是推算年、月、日,并使其与相关天象对应的方法,是协调历年、历月、历日和回归年、朔望月和太阳日的办法。回归年约为365又1/4 日 或 12又7/19朔望月,朔望月约为29又1/2 日。年长不是月长的整数倍,也不是日长的整数倍;月长也不是日长的整数倍。不同的文明,在协调年月日的时候,采用了不同的策略。罗马人在开始的时候,采用的是每两年插入3/4个月的做法,后来逐渐将每年多于12个月的日子分到各个月里,逐渐演变成宫分历,也即是太阳历。天主教文明影响下的格里高利历,亦即是国际普遍采用的公历,是太阳历;波斯历,也是太阳历。中国人、印度人、犹太人、阿拉伯人则比较重视朔望月的意义,依然采用月分历。其中,中华历、印度历、犹太历是阴阳合历,一年有12或13个月;伊斯兰历是太阴历,一年只有12个月。宫分历的日期和季节比较契合,月分历的日期和季节则有一定的偏差。月分历中,太阴历的日期和季节的偏差,每年约11天一直累计下去,约32个年之后,累计偏差会达到一年;而阴阳合历,则通过置闰的方法,将历日和季节的偏差控制在一个月以内。犹太历的置闰法相对而言比较简单。犹太历是以春分为太阳年节点,春分始终处于犹太历的第一个月,闰月则置于最后一个月之前。中华历和印度历的置闰法则比较复杂。中华历和印度历,是以进入历月的星座决定月份的排序,无星座进入的月份置闰。月分历的日期和月相比较契合,宫分历的日期则和月相完全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