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观上无杀人意图,因失误而伤人致死(区别于“故杀”)。
法律用语。主观上无杀人动机,因失误而伤人至死(区别于“故杀”)。
《元史·答里麻传》:“ 济阳县 有牧童,持铁连结击野雀,误杀同牧者,繫狱数年。 答里麻 曰:‘小儿误杀同牧者,实无杀人意,难以定罪。’罚铜遣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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