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基本释义- [ shēn sù ]
1.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政党、团体成员等对所受处分不服时,向原机关或上级机关提出自己的意见。 2.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不服的,向人民法院或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请,要求重新审判的诉讼制度。但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详细释义向上级或上属机关申述情由。 《后汉书·王符传》:“今冤民仰希申诉,而令长以神自畜。”《隋书·刑法志》:“有枉屈县不理者,令以经郡及州,至省仍不理,乃诣闕申诉。” 诉说。 元 王实甫 《西厢记》第三本第二折:“只此再不必申诉足下肺腑,怕夫人寻,我回去也。” 叶紫 《山村一夜》:“虽然这中间我的那愚懦的亲家公曾来过三四次,向我申诉过一大堆一大堆的苦楚。” 法律名词。诉讼当事人或其他有关公民对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裁定不服时,依法向法院或者检察机关提出重新处理的要求。亦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政党、社团成员对所受处分不服时,向原机关(组织)或上级机关(组织)提出自己的意见。
英文翻译- complaint; appeal; to appeal (to an authority, a higher court of justice etc); to file a compla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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