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楬 | ||||||||||||||||||||||||||||||||||||||||||||||||||||||||||
释义 |
楬 基本解釋基本字義 ● 楬 jiēㄐㄧㄝˉ ◎ 同“揭”。 英語 tablet; a signpost 德語 (english: a peg , tally , score) 法語 décompte,score 楬 詳細解釋詳細字義 ◎ 楬jié 〈名〉 (1) 作標記用的小木樁 [marking stake] 楬,楬桀也。從木,曷聲。——《說文》 物有標榜皆謂之楬。——《封氏見聞記》 若有死於道路者,則令埋而置楬焉。——《周禮·蠟氏》 楬著其姓名。——《漢書·尹賞傳》 (2) 又如:楬木(作標記用的小木樁);楬著(用小木樁指示) 詞性變化 ◎ 楬jié 〈動〉 (1) 標明;揭示 [mark;indicate] 物楬而書之。——《周禮·泉府》。司農注:“楬著其物也。” (2) 又如:楬明(標明;揭示) 楬 國語辭典名
名
【辰集中】【木】楬·康熙筆画:13 ·部外筆画:9 楬 《康熙字典》【辰集中】【木】楬·康熙筆画:13 ·部外筆画:9 【唐韻】【集韻】【韻會】𠀤其謁切,音揭。【說文】楬櫫也。【周禮·秋官·職金】辨其物之媺惡與其數量,楬而璽之。【註】旣揭椾書其數量,又以印封之,有所表識,謂之楬櫫。 又【周禮·秋官·蜡氏】有死于道路者,令埋而置楬。【顏師古曰】楬,杙也。椓杙于葬處,而書死者姓名也。 又【周禮·秋官·明竁註】楬頭,書罪法也。 又【唐韻】【集韻】【韻會】【正韻】𠀤渠列切,音傑。義同。 又【唐韻】丘瞎切。同𥴭。止樂器。【禮·樂記】鞉鼓椌楬壎箎。【註疏】椌,柷也。楬,敔也。柷以起樂,敔以止樂。 又木豆也。【禮·明堂位】夏后氏以楬豆。【註】無異物之飾也。齊人謂無髮爲禿楬。 又【淮南子·地形訓】淸漳出楬戾,濁漳出發包。【高註】乞洽切,音恰。楬戾,山名。在上黨。 【卷六】【木】 楬 《说文解字》【卷六】【木】 『說文解字』 楬桀也。从木曷聲。《春秋傳》曰:“楬而書之。”其謁切 『說文解字注』 (楬)楬櫫也。三字句。趙鈔本及近刻五音韵諩作楬櫫。宋本、葉本、類篇、集韵、宋刊五音韵諩皆作楬桀。葢宋時大徐本固有二。故同一五音韵諩而流傳不一也。今按作桀不可通。桀自訓磔。雖杙有𧦝榤者。然頗迂遠。楬櫫見周禮注。職金。楬而璽之。注曰。楬、書其數量以著其物也。今時之書有所表識。謂之楬櫫。廣雅曰。楬櫫、杙也。廣韵曰。楬櫫、有所表識也。楬櫫、漢人語。許以漢人常語爲訓。故出櫫字於說解。仍不大列櫫篆。漢酷吏傳曰。瘞寺門桓東。楬著其姓名。著櫫同字可證也。韵會楬下引說文曰。杙也。櫫也。此小徐眞本。而語似不完。師古注漢書曰。楬、杙也。椓杙於瘞處而書死者名也。師古杙也之云、葢本說文。但說文杙字當作弋。從木。曷聲。其謁切。十五部。今字揭行而楬廢矣。春秋傳曰。楬而書之。未見。疑是引周禮楬而璽之。 楬 音韻方言国际音标tɕiɛ˥ 日语读音TATEHUDA韩语罗马KAL现代韩语갈 客家话[客英字典] get7 giet7 [台湾四县腔] giet7 [梅县腔] giet7 [海陆腔] giet7粤语kit3 近代音中古音群母月韻入聲𢷒小韻其謁切三等開口;溪母鎋韻入聲𥴭小韻枯鎋切二等開口;群母薛韻入聲傑小韻渠列切三等開口;上古音黄侃系统:溪母曷部 ;溪母曷部 ;王力系统:溪母月部 ;羣母月部 ; 韵书 上古音 中古音 楬 字源字形字源演變
說文小篆 傳抄古文字 字形對比 中国大陆 台湾 香港 異體字 䥟 概 櫭 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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