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學
元、明、清三代的地方小學。創立於元二十三年。元制50家爲一社,每社設學校一所,擇通曉經書者爲教師,施引教化,農閒時令子弟入學,讀《孝經》、《小學》、《大學》、《論語》、《孟子》,並以教勸農桑爲主要任務。明承元制,各府、州、縣皆立社學,以教化爲主要任務,教育15歲以下之幼童;教育內容更包括御製大誥、本朝律令及冠、婚、喪、祭等禮節,以及經史歷算之類。清初令各直省的府、州、縣置社學,每鄉置社學一所,社師擇“文義通曉,行宜謹厚”者充補。凡近鄉子弟,年12以上,20以下,有志學文者,皆可入學肄(yi)業,入學者得免差役。社學是當時農村啓蒙教育的一種形式,明清兩代,社學成爲鄉村公衆辦學的形式,帶有義學性質,多設於當地文廟。社學一直是爲封建統治服務的地方文教機構,但在鴉片戰爭爆發後,廣東人民亦曾利用它作爲反抗帝國主義侵略的組織。多層次辦學、多形式興教是江西古代教育的一個顯著特點。在諸多層次、諸種形式的辦學中,不能不提到社學。社學是官立的用於啓蒙的一種教育組織形式,始創於元代,至清末而終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