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接推理
直接推理又稱直言判斷的推理。直言判斷推理可劃分爲直言判斷的直接推理和直言判斷的間接推理。直言判斷的直接推理是由一個直言判斷前提推出一個直言判斷結論的推理。直言判斷的間接推理是由兩個或兩個以上的直言判斷前提推出一個直言判斷的結論。其中,兩個直言判斷前提和一個直言判斷結論組成的推理,叫作直言三段論。直言三段論就是藉助於一個共同概念把兩個直言判斷聯結起來,從而推導出新的結論。例如,“正義的事業是摧不垮的,我們的事業是正義的,因此,我們的事業是不可戰勝的”。直言三段論的語言形式一般地是由陳述句組成的複合句,這種複合句具有“因爲……,所以……”的形式,屬於偏正複句中的因果關係。當然,直言三段論的語言表現形式是多種多樣的,除了簡單的複合句以外,還可以通過多重複合句形式來表達。另外,直言三段論作爲一種思維方式,可以成爲一篇文章或一個段落中的基本思維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