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論
用物質是由帶電粒子構成的假設來解釋各種物理現象的理論。經典電子論是1895年由洛倫茲提出的,它把電磁波與物質相互作用歸結爲電磁波與物質中電子的相互作用。金屬電子論是1898年由德國物理學家黎開和德魯臺提出的,它認爲金屬導電和導熱現象是因爲金屬中有自由電子的緣故。衆所周知,電子是朝正電位方向運動的,這是一個最基本的科學常識。據此我們就可以做如下的一個實驗。如果二個電子發射槍的正前方,有甲乙的二個正電位,若此時關閉其中一個電子發射槍,只讓另一個電子槍發射電子,那麼當關閉甲正電位時,從電子槍發射出來的電子就只會朝乙正電位方向運動。若關閉的是乙正電位,從電子槍發射出來的電子就只會朝甲正電位方向運動。若甲乙二個正電位同時開啓,那麼從電子槍發射出來的電子就會同時要受到甲乙二個正電位的引力作用,其引力的合力就會迫使電子朝甲乙兩者的中間位置的方向運動,若此時開啓的是二個電子發射槍,它們發出的電子束就會向內收束。若改甲電爲負電位,並且只開啓一個電子發射,在關閉甲負電位時,從電子槍發射出來的電子照樣會朝乙正電位方向運動,若此時同時開啓甲乙正負電位,從電子發射槍發射出來的電子,就不僅只受乙正電位的引力作用,還會要受到甲負電位的斥力作用,因此此時作用於電子上的合外力的方向就是偏離正負電位方向朝外的。據此如果將電子發射槍更換成通電的平行導線,產生的引斥力符合這種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