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梯
電梯是指服務於建築物內若干特定的樓層,其轎廂運行在至少兩列垂直於水平面或與鉛垂線傾斜角小於15°的剛性軌道運動的永久運輸設備。也有臺階式,踏步板裝在履帶上連續運行,俗稱自動扶梯或自動人行道。服務於規定樓層的固定式升降設備。垂直升降電梯具有一個轎廂,運行在至少兩列垂直的或傾斜角小於15°的剛性導軌之間。轎廂尺寸與結構形式便於乘客出入或裝卸貨物。習慣上不論其驅動方式如何,將電梯作爲建築物內垂直交通運輸工具的總稱。按速度可分低速電梯(4米/秒以下)、快速電梯4~12米/秒)和高速電梯(12米/秒以上)。19世紀中期開始出現液壓電梯,至今仍在低層建築物上應用。1852年,美國的E.G.奧蒂斯研製出鋼絲繩提升的安全升降機。80年代,驅動裝置有進一步改進,如電動機通過蝸桿傳動帶動纏繞捲筒、採用平衡重等。19世紀末,採用了摩擦輪傳動,大大增加電梯的提升高度。20世紀末電梯採用永磁同步曳引機作爲動力。大大縮小了機房佔地,並且具有能耗低、節能高效、提升速度快等優點,極大地助推了房地產向超高層方向發展。蒂森克虜伯電梯公司研製出新型“多重電梯”可水平垂直運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