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输入您要查询的汉字、词语:
词条
審判員
释义
条目
審判員(审判员)
拼音
shěn pàn yuán
注音
ㄕㄣˇ ㄆㄢˋ ㄧㄨㄢˊ
審判員
词语解释
解释
我国各级人民法院担任审判职务的人员。
審判員
网络解释
审判员
审判员,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法院审理案件人员的一种职称。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年满23岁且又没有被剥夺过政治权利的公民,经业务考核有能力担任审判工作的,可以被任命为审判员。除在省内按地区设立的和在直辖市内设立的中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员由省和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外,其他各级人民法院审判员均由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审判员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各类案件的审判工作。除简单案件依法可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外,一般应由审判员或审判员和陪审员依法组成合议庭审判案件。
随便看
恶习
恶书
恶事
恶事传千里
恶事行千里
恶人
恶人先告状
恶人自有恶人磨
恶仗
恶作
恶作剧
恶例
恶俗
恶候
恶兆
恶党
恶凶凶
恶刹
恶剎
恶剑
恶剧
恶劣
恶势力
恶势煞
恶化
超级辞典收录超过八万个汉字,二十万个词语,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汉语的释义及用法,是汉语学习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3 Sdic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2021023879号
更新时间:2024/12/31 5:37: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