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較文學 (文藝學分支學科)
比較文學是對兩種或兩種以上民族文學之間相互作用的過程,以及文學與其他藝術門類和其他意識形態的相互關係的比較研究的文藝學分支。它包括影響研究、平行研究和跨學科研究。作爲一門學科,它興起於19世紀末和20世紀初。比較文學指的是跨文化與跨學科的文學研究。比較文學是一種文學研究,它首先要求研究在不同文化和不同學科中人與人通過文學進行溝通的種種歷史、現狀和可能。它致力於不同文化之間的相互理解,並希望相互懷有真誠的尊重和寬容。比較文學(comparative literature)一詞最早出現於法國學者諾埃爾和拉普拉斯合編的《比較文學教程》(1816)中,但該著作未涉及它的方法與理論。使這一術語得以流行的 ,是法國著名的歷史學家和文學批評家維爾曼 (1790~1870)。他於1827年在巴黎大學開設了“18世紀法國作家對外國文學和歐洲思想的影響”的講座,並於兩年後將講稿整理,以《18世紀法國文學綜覽》的書名出版。在講課和著述中,維爾曼多次使用“比較文學”、“比較歷史”等詞語,並從理論和實踐上爲比較文學提供了範例。1838年,他在出版其講稿的第三卷序言中正式使用了“比較文學”這個專門術語,後人因此尊他爲“比較文學之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