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賦
中國古代官府對人民所課時力役。更賦是一種代役稅。始於秦代,漢初仍襲用此法,規定22歲到56歲的男子,都要服更賦。更賦包括“更卒”、“正卒”、“戍卒”三種力役或兵役。農民每年要爲地方服一個月的勞役,稱更卒。農民親自服役,叫“踐更”。如果不願意親自去服役,可交錢300由官府僱人代爲服役,此種出錢僱人服役的辦法,叫“過更”。有時地方用不了多少更卒,也要農民照樣出錢,成爲一種賦役負擔,就稱爲“更賦’。正卒爲正式服兵役。西漢規定,男子23-56之間,要服兵役兩年。此外,每人每年在本郡服役一個月,叫做更役或卒役。不服役的,每月出錢二千,叫做踐更。每人每年還要戍邊三天,不服役的,出錢三百,叫做過更。漢景帝時規定,男子年齡在20歲至56歲,必須爲國家服兵役一年,服役完後便可回家。但遇有戰事,還要臨時被徵調,數年不能回來。戍卒是指每個男子一生中要到邊境爲國家屯戍一年,或到京城做衛士。如果不願親自去,也可按每月出錢300僱人代替,一般農民無法承受,只得親自服役。以後歷代都有類似強拉民役的辦法,只是名稱不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