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象藝術
抽象藝術是指任何對真實自然物象的描繪予以簡化或完全抽離的藝術,它的美感內容藉由形體、線條、色彩的形式組合或結構來表現。有時抽象藝術的主題是真實存在的,但由於過分風格化、模糊化、重疊覆蓋或分解至基本的形式,以至於難以辨認原貌。用此種方式將主題局部分解,稱之爲半抽象藝術(semiabstract);而徹底將真實物體拋棄,則稱之爲非寫實藝術(nonrepresentational)或非具象(NONOBJECTIVE)藝術。瓦西里·康定斯基(Wassily Kandinsky,1866-1944)率先使用了這個詞語,他作於1910年的一張水彩畫被某些權威學者認定爲第一件屬於完全意義上的抽象繪畫作品。從新石器時代迄今,顯現於藝術品或裝飾藝術中的抽象元素或抽象傾向,貫穿了整個藝術史。但抽象風格成爲一種審美準則,卻是到了20世紀初期由巴勃羅·畢加索(Pablo Picasso,1881—1973)喬治·勃拉克(Georges Braque,1882—1963)領導的立體主義運動(cubism)發展之後纔開始。抽象藝術在早期發展的重要階段,尚有其他出現在荷蘭的新造型主義(NEOPLASTICISM)和俄國的至上主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