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劇
潮劇,因形成於廣東潮汕地區而得名,俗稱“潮調”、“潮音戲”、“白字仔戲”,明末已在閩南的詔安、雲霄、平和、東山、漳浦、南靖等地廣爲流傳,與梨園戲關係密切。潮劇,中國十大劇種之一,廣東三大劇種之一種,是國家非物質文化遺產,有“南國奇葩”的美譽,以優美動聽的唱腔音樂和獨特的表演形式,融合成極富地方特色的戲曲而享譽海內外。潮劇是上千年潮州文化的重要傳承載體,也是聯絡世界各地潮州人之間情誼的重要紐帶。“莫誇騎鶴下揚州,渴慕潮汕數十秋,得句馳書傲子女,春宵聽曲在汕頭。”老舍、曹禺先生一再叮囑,要十分珍惜潮汕文化遺產,把富有地方特色的潮劇傳承和發揚光大。明嘉靖四十五年(1566年),由建陽麻沙出版的《荔鏡記》劇目,用“泉、潮二腔”演唱,同時,吸收南音的音樂曲調。據清順治《潮州府志》載:明末清初,潮劇是“雜以絲竹管絃之和南音土風聲調”。乾隆版《潮州府志》載:“所演傳奇,皆習南音而操土風”,“聲歌輕婉,閩、廣參半。”演出劇目的唱白以閩南方言雜潮語,故清李調元認爲“潮音似閩”。它於2006年入選國家第一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