靈體
靈體:可稱爲精神體、能量體或光環體。是無形無相的個體本源/靈核爲特定目的所用所創造的,由思想、經驗、情感等意識流所組成的有形體。是個體本源/靈核的一種“表現形式”和體驗工具。一般而言,人類生存的世界是一個物質世界,位於前面所談的連續體的末端,和另一端無形靈性世界相較,這個物質世界比重大、振動低,因此肉體的察覺力非常有限。人類經由眼、耳、鼻、舌、身來感覺。每一種感官,都可以察覺到高高低低不同的頻率。 我們察覺不到的事物,難道就表示它不存在嗎?事實上它一直都存在,而且一直存在我們的四周。紫外線或紅外線,它不但存在,而且還滲透到人類的肉體之中。在肉體或物質世界之外,存在着振動頻率更高的廣大世界。如果我們調整自己的能量振動頻率,就可以突破限制,接受到廣大世界中的信息,而不再只是限制在肉體或物質世界的層次中。孔子註解《易經》的時候,講到「精氣爲物,遊魂爲變」,就是說靈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