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系 (法律)
法系是西方法學中一個常見的概念。一般認爲,凡是在內容上和形式上具有某些共同特徵,形成一種傳統或派系的各國法律,就屬於同一個法系。所以,西方法學所謂的法系,主要是按照法律的特點和歷史傳統對各國法律進行分類的一種方法。西方法學家在法系的劃分上也很不一致,但不少法學著作在論述法系問題時,多舉英國法系、大陸法系、中華法系、印度法系、伊斯蘭法系五大法系。這五大法系除大陸法系和英國法系外,其餘的基本上已經成爲法制史上的概念。大陸法系是指歐洲大陸上源於羅馬法、以1804 年《法國民法典》爲代表的各國法律,所以大陸法系也稱羅馬法系或民法法系。法系主要分爲大陸法系和英美法系。法系 (文化字詞漢語詞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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