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𠐝 | ||||||||||||||||||||
释义 |
𠐝 基本解释【酉集下】【辵】適·康熙筆画:18 ·部外筆画:11 適 《康熙字典》(康熙字典未收录“𠐝”字头,请参考“適”字。)【酉集下】【辵】適·康熙筆画:18 ·部外筆画:11 【唐韻】【集韻】【韻會】【正韻】𠀤施隻切,音釋。【說文】之也。【廣韻】往也。【正韻】如也,至也。【詩·鄭風】適子之館兮。【禮·曲禮】將適舍,求毋固。 又【廣韻】樂也。【正韻】安便也,自得也。【詩·鄭風】適我願兮。【莊子·大宗師】適人之適,不自適其適。 又從也。【書·多士】惟我事不貳適。【註】言割殷之事無私心,一于從帝而無貳也。【左傳·昭十五年】民知所適。 又【正韻】適然,猶偶然也。【書·康誥】乃惟眚災適爾。【註】適,偶也。 又事之常然者。亦曰適然。【前漢·贾誼傳】以是爲適然耳。 又【韻會】適來,猶爾來也。 又甫爾之辭。【唐書·武元衡傳】適從何來。 又【廣韻】善也。【韻會】貢得其人曰適。【前漢·武帝紀】貢士有一適,再適,三適。 又【正字通】關西謂補滿曰適。【前漢·黄霸傳】馬不適士。【註】馬少士多,不相補滿。 又【玉篇】女子出嫁也。 又【廣韻】都歷切【集韻】【韻會】丁歷切,𠀤音的。與嫡同。【詩·大雅】天位殷適。【註】殷適,殷之嫡嗣也。【禮·檀弓】扶適子,南面而立。 又適士,上士也。【禮·祭法】適士二廟。 又適室,正寢也。【禮·檀弓】哭之適室。 又【韻會】主也,專也。【論語】無適也。【詩·衞風】誰適爲容。 又【小雅】誰適與謀。 又【集韻】【韻會】亭歷切【正韻】杜歷切,𠀤音狄。與敵同。【禮·燕義】君獨升立席上,西面特立,莫敢適之義也。【史記·田單傳贊】始如處女,適人閉戸。後如脫兔,適不敢距。 又【集韻】陟革切,音摘。與謫同。【詩·商頌】勿予禍適。 又《孟子》人不足與適也。 又【集韻】他歷切,音惕。適適然,驚貌。【莊子·秋水篇】適適然驚。 又【集韻】之石切,音隻。往也。 又叶式吏切,音世。【揚子·太𤣥經】銳首銳于時,得其適也。銳東亡西,不能迴避也。 又叶式列切,音設。【韓愈·進學解】紆餘爲姸,卓犖爲傑。較短量長,惟器是適。 又叶施灼切,音爍。【陸機·演連珠】煙出夫火,非火之和。情生于性,非性之適。故火壯則煙微,性充則情約。 【卷二】【辵】 適 《说文解字》(说文解字未收录“𠐝”字头,请参考“適”字:)【卷二】【辵】 『說文解字』 之也。从辵啻聲。適,宋魯語。施隻切 『說文解字注』 (適)之也。釋詁。適之往也。方言。逝徂適往也。適、宋魯語也。按此不曰往而曰之。許意葢以之與往稍別。逝、徂、往自發動言之。適自所到言之。故變卦曰之卦。女子嫁曰適人。从辵。啻聲。施隻切。十六部。適、宋魯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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