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𡀚 | ||||||||||||||||||||
释义 |
𡀚 基本解释【酉集上】【言】訊·康熙筆画:10 ·部外筆画:3 訊 《康熙字典》(康熙字典未收录“𡀚”字头,请参考“訊”字。)【酉集上】【言】訊·康熙筆画:10 ·部外筆画:3 〔古文〕 又【玉篇】辭也。【爾雅·釋言】言也。【郉疏】訊,問以言也。【詩·小雅】執訊獲醜。【傳】訊,辭也。【箋】言也。【疏】謂其有所知識,可與之爲言辭。 又【爾雅·釋詁】告也。【疏】訊者,告問也。【詩· 又讓也。【吳語】乃訊申胥。【註】告讓也。 又書問。【左傳·文十七年】鄭子家使執訊而與之書,以告趙宣子。【註】執訊,通訊問之官。【荀卿·雲賦】行遠疾速,而不可託訊者與。【註】訊,書問也。 又鞫罪。【周禮·秋官·小司 又治也。【禮·樂記】訊疾以雅。【註】訊,亦治也。雅,樂器,奏此以治舞者之疾。 又【博雅】動也。【韻會小補】振訊,整理之義,見【左傳·隱四年孔疏】。 又通作誶。【詩·大雅】執訊連連。【箋】訊,言也。亦作誶。 又【史記·賈誼傳】訊曰已矣。【註】李奇曰:訊,告也。張晏曰:《離騷》丁寧亂辭也。索隱曰:重宣其意也。【漢書】作誶。 又通作迅。【禮·樂記】訊疾以雅。【註】奮訊也。【釋文】訊,本又作迅。 又【前漢·揚雄傳】猋駭雲訊。【師古註】訊,亦奮訊也。【文選】作迅。 又【集韻】須閏切,音濬。【說文】義同。 又【集韻】雖遂切,音隧。與譢同。問也,告也,讓也,諫也。亦通作誶。 又【詩·小雅】凡百君子,莫肯用訊。【朱傳】訊,音息悴切。叶上瘁下退。 又叶息七切,音悉。【左思·魏都賦】翩翩黃鳥,銜書來訊。人謀所尊,鬼謀所秩。李善讀。 【卷三】【言】 訊 《说文解字》(说文解字未收录“𡀚”字头,请参考“訊”字:)【卷三】【言】 『說文解字』 問也。从言卂聲。 『說文解字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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