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𪁰 | ||||||||||||||||||||
释义 |
𪁰 基本解释【戌集中】【隹】雉·康熙筆画:13 ·部外筆画:5 雉 《康熙字典》(康熙字典未收录“𪁰”字头,请参考“雉”字。)【戌集中】【隹】雉·康熙筆画:13 ·部外筆画:5 〔古文〕 又【爾雅·釋鳥】鵽鳩, 又【晏子·問篇】鄒滕雉犇而出其地,猶稱公侯。 又【晉語】雉經於新城之廟。【註】雉經,頭搶而懸也。 又【周禮·冬官考工記·匠人】王宮門阿之制五雉,宮隅之制七雉,城隅之制九雉。【註】雉,長三丈,高一丈。【左傳·隱元年】都城過百雉。【註】方丈曰堵,三堵曰雉。一雉之牆,長三丈,高一丈。侯伯之城方五里,徑三百雉,故其大都不過百雉。【管子·海王篇】吾欲藉於臺雉。 又【春秋·定二年】雉門及兩觀災。【註】雉,公宮之南門。 又【揚雄·甘泉賦】列新雉於林薄。【註】服虔曰:新雉,香草也。 又【爾雅·釋詁】雉, 又【揚子·方言】雉,理也。 又【韻會】姓也。殷後有雉氏。 又【前漢·高后紀註】荀悅曰:諱雉之字曰野雞。師古曰:呂后名雉,故臣下諱雉也。【韻會】漢人諱之,謂雉爲野雞。 又【集韻】序 又【集韻】演爾切,音酏。縣名。【前漢·地理志】江夏郡下雉縣。【註】雉,羊氏反。【又】南陽郡雉縣。【註】弋爾反。 又【集韻】口駭切,音鍇。桂林人謂人短爲矲雉,或作 又直利切,音稚。野雞也。 【卷四】【隹】 雉 《说文解字》(说文解字未收录“𪁰”字头,请参考“雉”字:)【卷四】【隹】 『說文解字』 有十四種:盧諸雉,喬雉,鳪雉,鷩雉,秩秩海雉,翟山雉,翰雉,卓雉,伊洛而南曰翬,江淮而南曰搖,南方曰 『說文解字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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