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遗 | ||||||||||||||||||||||||||||||||||||||||||||||||||||||||||||
释义 |
常标 遗 基本解释基本字义 ● 遗 (遺) yíㄧˊ
英语 lose; articles lost; omit 德语 hinterlassen, zurücklassen ,verlieren 法语 perdre,abandonner,laisser,léguer,transmettre,omettre 遗 详细解释详细字义 ◎ 遗 遺 wèi 〈动〉 (1) 给予;馈赠 [make a present;offer as a gift] 相遗以水。——《韩非子·五蠹》 欲厚遗之。——《史记·魏公子列传》 置币遗单于。——《汉书·李广苏建传》 裘葛之遗。——唐· 魏征《谏太宗十思疏》 (2) 又如:遗贼(给予戕害;遭害);遗赂(赠送财物);遗劳(馈赠;犒劳);遗酌(济助);遗送(赠送);遗金(赠送金钱) (3) 送交;交付 [turn over;hand over;pay] 遗赵王书。——《史记·廉颇蔺相如列传》 遗魏王及公子书。——《史记·魏公子列传》 遗权书曰。——《资治通鉴》 以书遗操。 (4) 又如:遗书(投书;寄信);遗使(遣使);遗秉(发放粮食);遗大(赋予重大任务) (5) 输送 [carry] 强国之民,父遗其子,兄遗其弟,妻遗其夫,皆曰:“不得,无返!”——《商召书》 (6) 加给 [add] 王事敦我,政事一埤遗我。——《诗·邶风》 (7) 另见 yí 基本词义 ◎ 遗 遺 yí 〈动〉 (1) (形声。从辵( chuò),贵声。本义:遗失) (2) 同本义 [lose] 遗,亡也。——《说文》 遗,离也。——《释言》 不遐遗。——《易·泰》 君惟不遗德刑。——《左伟·成公十六年》。注:“失也。” 得人遗契者。——《列子·说符》。注:“弃也。” 亡矢遗镞。——汉· 贾谊《过秦论》 羊子尝行路,得遗金一饼。——《后汉书·列女传》 小学而大遗。——唐· 韩愈《师说》 行若遗。——唐· 韩愈《朱文公校昌黎先生集》 (3) 又如:遗簪坠屡(失落的簪和鞋。比喻旧有的东西);遗佚(散失亡佚);遗逸(指散失之物);遗宝(遗落的宝物);遗简(失散的书籍) (4) 遗漏,因疏忽而漏掉 [omit;leave out] 刑过不避大臣,赏善不遗匹夫。——《韩非子》 (5) 又如:遗珠弃璧(喻遗弃俊才);遗才(有才能而未被发现或重用的人);遗贤(受埋没而不为世所知的贤人) (6) 遗弃;舍弃 [abandon] 故旧不遗。——《论语·泰伯》 必遗乎今。——唐· 韩愈《朱文公校昌黎先生集》 (7) 又如:遗世(抛弃世事,避世);遗荣(放弃荣华富贵,辞官归隐) (8) 不自主地排泄 [involuntary discharge of urine,etc.] 朔尝醉入殿中,小遗殿上。——《汉书》 (9) 又如:遗溺(遗尿。不自由的排尿);遗精;遗溲(小便失禁) (10) 残存。留下 [hand down;leave behind at one's death] 地有遗利,民有余力。——汉· 晁错《论贵粟疏》 (11) 又如:遗孽(残留下来的坏人);遗噍(残存未死的人);遗黎(亡国或改朝换代后不事新朝的人民) (12) 缺失 [lack;be short of]。如:遗火(失火);遗计(失计,失策);遗策(失策,失算)遗逸(缺失);遗算(失算,失策);遗筹(失策,失算);遗兆(失算);遗帙(残缺的书套);遗计(失策);遗紊(失误而紊乱) (13) 遗忘 [forget] 三日遗忘。——《汉书·刑法志》。注:“忽忘也。” 审毫厘之小计,遗天下之大数。——《史记》 (14) 又如:遗失(遗忘;忘记);遗倦(忘记疲倦) (15) 遗留 [leave over;hand down] 因遗策。——汉· 贾谊《过秦论》 访其遗踪。——宋· 苏轼《石钟山记》 忠烈遗骸。——清· 全祖望《梅花岭记》 (16) 又如:遗安(指隐居田园,淡泊自守,不以官禄遗留子孙,而遗之以德行);遗下(留下);遗讥(让后人讥笑) (17) 专指死人留下的 [left by the deceased]。如:遗光(遗留的德泽);遗表(大臣临死前写给皇帝的奏章);遗芳(死后留传的美好名声) (18) 离开,脱离 [leave]。如:遗体(身体为父母所生,故称自己身体为父母的“遗体”);遗世(脱超尘世;避世隐居) (19) 堕,落下;下垂 [fall] 目眇眇而遗泣。——《楚辞》 (20) 又如:遗英(落花);遗粒(遗落的谷粒);遗坠(掉落) (21) 废止 [abolish;annul]。如:遗寺(废旧的佛寺);遗块(废弃的土块);遗壤(荒废的土地) 词性变化 ◎ 遗 遺 yí 〈名〉 (1) 遗失之物 [lost articles] 高祖取 楚如拾遗。——《汉书》 道不拾遗。——《史记·商君列传》 (2) 姓 (3) 另见 wèi 常用词组 遗案遗产遗臭万载遗传遗传学遗存遗毒遗范遗风遗腹遗稿遗孤遗骨遗骸遗憾遗恨遗患遗祸遗迹遗教遗精遗老遗老遗少遗留遗漏遗民遗墨遗男遗尿遗弃遗缺遗容遗少遗失遗世遗世独立遗事遗书遗俗遗孀遗体遗忘遗闻遗物遗像遗训遗言遗愿遗赠遗诏遗址遗志遗嘱遗踪 【酉集下】【辵】遺·康熙筆画:19 ·部外筆画:12 遺 《康熙字典》(康熙字典未收录“遗”字头,请参考“遺”字。)【酉集下】【辵】遺·康熙筆画:19 ·部外筆画:12 〔古文〕𨗮𨖽𨗭【唐韻】以追切【集韻】【韻會】夷隹切,𠀤音夷。【說文】亡也。【易·泰卦】不遐遺。【註】用心弘大,無所遺棄也。【詩·小雅】棄予如遺。【註】言忘去不復存省也。【周禮·秋官·司刺】三曰遺忘。 又【正韻】失也。【前漢·賈誼傳】功不遺矣。【後漢·桓榮傳】慮無遺計。 又【集韻】餘也。【禮·樂記】有遺音者矣。【註】有不盡之音。【屈原·離騷】依彭咸之遺則。【註】遺,餘也。 又留也。【書·大誥】寧王遺我大寶龜。【左傳·昭十九年】古之遺愛也。 又【字彙補】便旋也。【前漢·東方朔傳】小遺殿上。【南史·謝幾卿傳】小遺沾令史。【註】卽俗言小便也。 又【正字通】遺遺,與委蛇通。【戰國策】出遺遺之門。【註】言其路逶迤也。【管子·樞言篇】遺遺乎若有從治。 又姓。魯費宰南遺之後。 又【廣韻】【集韻】【韻會】𠀤以醉切,遺去聲。投贈也,餽也。【周禮·地官·遺人註】以物有所餽遺也。【左傳·隱元年】請以遺之。 又【玉篇】余恚切【正韻】于位切,𠀤音𧸽。 又【集韻】徐醉切,音遂。盈之切,音怡。愈水切,音唯。義𠀤同。 又【集韻】【韻會】旬爲切【等韻】似爲切。𠀤與隨同。謙以下人也。【詩·小雅】莫肯下遺。【註】遺,音隨。 【卷二】【辵】 遺 《说文解字》(说文解字未收录“遗”字头,请参考“遺”字:)【卷二】【辵】 『說文解字』 亾也。从辵䝿聲。以追切 『說文解字注』 亡也。廣韵。失也。贈也。加也。按皆遺?引伸之義也。从辵。貴聲。以追切。十五部。 遗 音韵方言国际音标ji˧˥ 粤语wai4 wai6 官话 晋语 吴语 赣语 湘语 闽语 粤语 平话 客语 韵书 上古音 中古音 遗 字源字形字源演变 重定向至「遺」。
金文 楚系簡帛 秦系簡牘 說文小篆 傳抄古文字 字形对比 中国大陆 台湾 香港 异体字 遺 𧸃 𧸯 𧸽 𨖽 𨗔 𨗭 𨗮 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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