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治外法权 |
释义 | 治外法权
拼音zhì wài fǎ quán 注音ㄓˋ ㄨㄞˋ ㄈㄚˇ ㄑㄨㄢˊ 词语解释治外法权[ zhì wài fǎ quán ]⒈ 指外交官、国家元首、政府首脑以及其他服务于国际的政治机关的官员(如联合国所属官员),在他国所享受的各项特权,包括人身和住宅的不受侵犯、不受当地法院审判、不服役、不纳捐税等。一国的军舰、军队根据有关协议,通过他国国境时,也享有这种权利。 引证解释⒈ 指外交官、国家元首、政府首脑以及其他服务于国际的政治机关的官员(如联合国所属官员),在他国所享受的各项特权,包括人身和住宅的不受侵犯、不受当地法院审判、不服役、不纳捐税等。一国的军舰、军队根据有关协议,通过他国国境时,也享有这种权利。 国语辞典治外法权[ zhì wài fǎ quán ]⒈ 本国人在他国不受所在国的法律约束,仍由本国法律支配的权利,称为「治外法权」。如一国的元首、公使等,皆有此权。 词语组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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