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法部 |
释义 | 法部拼音fǎ bù 注音ㄈㄚˇ ㄅㄨˋ 词语解释法部[ fǎ bù ]⒈ 唐时皇宫梨园训练和演奏法曲的部门。后借指教坊或法曲。 ⒉ 清代掌司法的官署。 引证解释⒈ 唐 时皇宫梨园训练和演奏法曲的部门。后借指教坊或法曲。 引《新唐书·礼乐志十二》:“梨园法部,更置小部音声三十餘人。” ⒉ 清 代掌司法的官署。 引《清史稿·职官志六》:“法部,司法大臣、副大臣各一人……大臣掌主法职,监督大理院及京外审判检察,以维法治。” 国语辞典法部[ fǎ bù ]⒈ 唐代梨园中专门演奏法曲的部门。 引唐·王建〈霓裳词〉一〇首之八:「传呼法部按霓裳,新得承恩别作行。」 ⒉ 清末改刑部为法部,专掌司法,民初改为司法部,犹今之司法行政部。 ⒊ 道教指天神率领的部众。 例如:「法部仙灵」。 近音词、同音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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