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写出(多指内容分项的单据、信件等);开列:开具清单。
⒈ 犹开列。
引明 张居正 《陈六事疏》:“凡京官及外官,三、六年考满,毋得概引復职,滥给恩典,须明白开具‘称职’、‘平常’、‘不称职’以为殿最。”夏丏尊 叶圣陶 《文心》十六:“试想,写信不成个样子,抄写一篇文稿糊涂到教人读不下去,开具帐单又出了多处的错误,那关系的重大岂是从前人抄错了书、临不像碑帖所能比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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