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取名号。
⒈ 取名号。参见“起名”。
引周作人 《知堂回想录·我的笔名》:“监督公用了‘ 周王 寿考,遐不作人’的典故,给我更名,又起号曰 朴士。”
超级辞典收录超过八万个汉字,二十万个词语,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汉语的释义及用法,是汉语学习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