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同知 |
释义 | 同知拼音tóng zhī 注音ㄊㄨㄥˊ ㄓ 词语解释同知[ tóng zhī ]⒈ 共知。 ⒉ 犹参佐。 ⒊ 官名。称副职。宋代中央有同知阁门事、同知枢密院事,府州军亦有同知府事、同知州军事。元明因之。清代唯府州及盐运使置同知,府同知即以同知为官称,州同知称州同,盐同知称盐同。 引证解释⒈ 共知。 引《庄子·知北游》:“不形之形,形之不形,是人之所同知也。” ⒉ 犹参佐。 引《北齐书·高隆之传》:“仪同三司 崔孝芬 以结婚姻不果,太府卿 任集 同知营构,颇相乖异, 瀛州 刺史 元晏 请託不遂,前后构成其罪,并诛害之。” ⒊ 官名。称副职。 宋 代中央有同知阁门事、同知枢密院事,府州军亦有同知府事、同知州军事。 元 明 因之。 清 代唯府州及盐运使置同知,府同知即以同知为官称,州同知称州同,盐同知称盐同。 引《文献通考·职官十二》:“淳化 二年, 王显 出镇, 张逊 知枢密院事,始以 温仲舒、寇準 同知院,同知之名,自此始也。” ⒋ 见解相同。知,“智”的古字。 引汉 王充 《论衡·死伪》:“与世俗同知,则死人之实未可定也。” 国语辞典同知[ tóng zhī ]⒈ 共知。 引《庄子·知北游》:「不形之形,形之不形,是人之所同知也。」 ⒉ 职官名。指正官之副。凡主管一事而不授以正官之名,则谓之知某事,如宋代不以枢密院使授人,则称为「知枢密院事」,副使则称为「同知」。辽、金以后,沿此习惯,如府之主官称「知府」,而以府之佐官为「同知」。 引《西游记·第九回》:「星夜令金牌下户唤到江州同知、州判二人,丞相对他说知此事,叫他提兵相助,一同过江而去。」 英语government sub-prefect (old) 近音词、同音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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