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佛教语。同“有为法”相对。指离生灭因缘造作、永恒不变的法性真理。
引《四十二章经》:“解无为法,名曰沙门。”宋 朱熹 《久雨斋居诵经》诗:“门掩竹林出,禽鸣春雨餘。了此无为法,身心同晏如。”
超级辞典收录超过八万个汉字,二十万个词语,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汉语的释义及用法,是汉语学习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