犹铭刻。著,附着。
《楚辞·九章·悲回风》:“心调度而弗去兮,刻著志之无适。”《后汉书·第五伦传》:“臣常刻著五臧,书诸绅带。” 李贤 注:“刻著五臧,谓铭之於心也。”
闫晓平,男,回族,1969年3月生,宁夏永宁人,1990年9月参加工作,上海交大安泰管理学院毕业,在职研究生学历。现任宁夏伊品集团董事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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