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继(guò jì),亦称“继”、过房、过嗣、继嗣。指自己没有儿子,收养同宗之子为后嗣。也指入养父之家为其后嗣。是传统宗族观念中的一种收养行为。大多数是为了延续男性继承人而为之。当一个家庭需要后嗣时,就从宗族或其他亲属中,收养一位子女以维持祭祀香火或男性继承人。即使一名男性无子身亡,家族仍可为其选择一位嗣子,形成亲子关系。唐王室永安王李孝基无子,就“以从兄韶子道立为嗣”。大诗人白居易长子早夭,“以其侄孙嗣”。有些地区生下小孩难养(好生病等),也会进行过继(形式上),认为这样孩子好养活些。闽南与台湾流行过继母系制度,日本、琉球流行一种以赘婿作为养子的婿养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