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fǎ bì
注音ㄈㄚˇ ㄅㄧˋ
◎ 法幣fǎbì
[paper currency issued by the KMT government from 1935 onwards]1935年以後,國民黨政府發行的紙幣,1948年爲金圓券所代替
法律賦與強制通用的貨幣。如本位貨幣、輔幣等。也稱為「法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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