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郡
象郡,是秦朝設置的郡級行政區,轄今兩廣的西部、越南中北部,初設於公元前214年,是秦始皇在嶺南地區設置的三郡之一(另兩郡是桂林郡和南海郡)。公元前222年,秦王嬴政統一六國後,“因南征百越之君”,派屠睢率領50萬秦軍攻打嶺南;公元前214年,秦軍基本上佔領嶺南。隨即,秦始皇將所奪取的嶺南地區,設“桂林、象、南海”3個郡。南海郡轄境是東南瀕南海,西到今廣西賀州,北連南嶺,包括今粵東、粵北、粵中和粵西的一部分,轄番禺、龍川、博羅、四會4個縣(據《漢書》記載),郡治番禺。今廣東省的大部分地區屬南海郡。此外,湛江等地屬象郡,粵西有一部分屬桂林郡,粵北部分地區屬長沙郡。這是廣東歷史上第一次劃分行政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