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尋 |
释义 | ![]() 尋 拼音xún 注音ㄒㄨㄣˊ 简体寻 部首寸部部外笔画9画总笔画12画 五笔VAKF仓颉SMMRI郑码XBJD四角17346结构上中下电码1416统一码5C0B笔顺フ一一一丨一丨フ一一丨丶 基本解释基本字义尋 ⒈ 见“寻”。 统一码尋字UNICODE编码U+5C0B,10进制: 23563,UTF-32: 00005C0B,UTF-8: E5 B0 8B。 尋字位于中日韩统一表意文字(CJK Unified Ideographs)。 尋字收录于 标准字体 。 异体字
Englishseek, search, look for; ancient 康熙字典![]() 尋【寅集上】【寸部】 康熙筆画:12画,部外筆画:9画 〔古文〕 又寸,分理之也。彡聲。《增韻》求也。《前漢·黃霸傳》語次尋繹。《註》抽引而出也。 又度名。《周禮·地官·媒氏註》八尺曰尋,倍尋曰常。《小爾雅》四尺謂之仞,倍仞謂之尋。《孟子》枉尺而直尋,宜若可爲也。 又仍也,繼也。《左傳·昭元年》日尋干戈,以相征討。《古語》毫末不扎,將尋斧柯。 又俄也。《晉羊祜讓開府表》以身誤陛下辱高位,傾覆亦尋而至。 又用也。《左傳·僖五年》將尋師焉。《註》尋,用也。 又侵尋,猶浸淫也。《前漢·武帝紀》巡郡縣,侵尋太山矣。 又借作溫燖。《左傳·哀十二年》吳使人請尋盟。子貢曰:若可尋也,亦可寒也。《註》尋,重也,溫也,前盟巳寒,更溫之使熱。與燖義同。 又長也。《揚子·方言》自關以西,秦晉梁益閒,凡物長謂之尋。 又俗謂庸常爲尋常。 又姓。晉尋會,唐劉黑闥將尋相。《韻會》毛氏曰:从口。俗从几作 说文解字说文解字
繹理也。从工从口从又从寸。工、口,亂也。又、寸,分理之。彡聲。此與 说文解字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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