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细说汉字:教 古人说:“教不严,师之惰。”大意是:教得不严,是老师的怠惰。“教”字是个会意字。甲骨文①右边是一只手拿了一条教鞭(或棍棒),左下方是个“子”(小孩),“子”上的两个叉是被教鞭抽打的象征符号。这就是古代“棍棒政策”的教育,一边打还一边唠叨:“不打不成材!”金文②与甲骨文的形体相似,只不过“子”上面的部分不同而已。小篆③又同于甲骨文的形体。④是楷书形体。宋朝的理学家朱熹,对古文字学不太内行,他说:“‘文’‘孝’谓之‘教’。”他把右边的“攴”看成“文”,这就错了。 “教”字除了“教育”这个本义之外,还有古代诸侯王公的文告一类的文体也称为“教”。古人说过:“教,效也。”“教”也有“效法”或“学习”的意思。上级的命令下达以后,百姓要照办,所以“文告”也可以称“教”,如在萧统《文选》中有傅亮为南朝宋刘裕所作的《修张良庙教》等。从“教育”又可以引申为“使”的意思,如白居易的《琵琶行》:“曲罢能教善才服。”也就是说:乐曲奏完了,能使乐师都非常佩服。 扩展阅读 形声字。商代甲骨文初作从攴,爻声。形旁攴为手持器械施教形,表示教的本义与施教有关。声旁爻像器物交织形,于教字表音,爻与𢼂(教)并为宵部。后盖为突出教育儿童义,复加表意偏旁子,遂为从攴从子爻声之教。商代的𢼂经历西周、战国到汉代始终存在,但不被《说文》收录。主流体教字出现后商代出现爻省声的异体,此体延续到战国,后不传。战国时主流体教经常省略构件攴作𡥈(见郭店楚简《老子》甲本)。隶变时构件爻或作、、,或作、、,楷书作教,是笔势、笔意变化的结果。古施受同词,教学同字,后代分化为二字。故静簋之学,或读教(参“学”字条);楚简之教,或读学(见本条下),《古文四声韵》以𡥈为学。正因为二字有着这种关系,所以在字形上也有所体现。西周时的与,结构上都是早期学与教的结合(参“学”、“敩”字条)。《说文》本义为“上所施,下所效”,即政教、教育、教令。《书·舜典》:“敬敷五教。”孔颖达正义:“布其五常之教。”郭店楚简《老子》甲本:“行不言之𡥈。”又《唐虞之道》:“民又(有)(尊)也。”引申指管教、训练、学说等,以上读jiào。又指传授,使,令等,读jiāo。《殷契粹编》1162:“其教戍?” (要授以防戍吗?)马王堆汉墓帛书《缪和》:“我教子祝之。”通“校”,古代“校人”之官。《周礼》言其“掌王马之政,辨六马之属”。散氏盘有“教父”。通“学”。郭店楚简《语丛三》:“牙(与)曼(慢)者施凥(处),员(损);牙(与)不好教者遊,员。”甲骨文用作地名。《小屯·殷虚文字甲编》206:“戊戌卜,雀(人名)刍(取草)于教? ”(张标) ——李学勤《字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