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丑 |
释义 | 细说汉字:丑这个“丑”字本为象形字。①是甲骨文的形体,像留有长指甲的一只手形。郭沫若认为,“丑”字“实象爪之形”。②是金文的形体。与甲骨文极为相似,只是方向相反。③是小篆的写法,上下指甲相延而成一线,其义不变。④为楷书的写法。 《说文》:“丑,纽也。”此为曲说,不过许慎认为“丑”字“象手之形”倒是正确的。“丑”字的本义消失后被借用为地支名,即地支的第二位,列在“子”字后面。与天干相配,用以纪年,如公元1985年就是农历乙丑年;用以纪月,即农历十二月;用以纪日,如《春秋•桓公八年》:“夏五月丁丑。”用以纪时,“丑”时即凌晨一时至三时。 请注意:“俊丑”之“丑”本写作“醜”,但因后者笔画太繁,便借“丑”代之。有人认为这种借代是实行简化字时才开始的,这是误解。在传统戏曲中扮演滑稽可笑的喜剧人物或反面人物的“小花脸”、“三花脸”本称为“醜”,但古代则常以“丑”代之。正如徐渭在《南词叙录》中所说:“丑,以粉墨涂面,其形甚醜。今省文作丑。”现在亦均写作“丑”。 ——左民安《细说汉字》 扩展阅读 象形字。像手爪之形,假借为地支字,用以纪月,指农历十二月;用以纪时,指一时至三时;在太岁纪年法中亦用以纪年,《尔雅·释天》:“太岁在丑曰赤奋若。”与天干相配,可纪年,亦可纪日。“丑”,又被假借为戏剧角色用字。传统戏曲角色扮演滑稽可笑的喜剧人物或反面人物的“大花脸”、“三花脸”,称“丑角”。明徐渭《南词叙录》:“丑,以粉墨涂面,其形甚醜。今省文作‘丑’。”(李义海) 形声字。《说文》:“醜,可恶也。从鬼,酉声。”段玉裁注:“《郑风》:‘无我 ——李学勤《字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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