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细说汉字:贼1《金文编》824页。2《睡乙》172页。3《说文》266页。4、5《篆隶表》898页。 形声字。从戈,則声。始见于西周金文。战国文字“贼”字所从的声符“則”或从刃、从員,为“則”字繁体。或从戈、从鼎(则省),马王堆汉墓帛书或从戈、从贝。《篇海类编》:“,同贼。” 《说文》篆文所从的“刀”放在“戈”下, “贝”在左部,隶变作“”。“”又讹变作“”遂成“賊”字。“貝”简化作“贝”。“賊”类推简化作“贼”。本义是破坏。《说文》:“贼,败也。”《左传·文公十八年》:“毁则为贼。”(破坏法是贼)引申指作乱叛国危害百姓的人。温县盟书:“而敢与贼为徒者。” (胆敢与作乱叛国的人结为徒党) “贼”通“则”,转折连词。《侯马盟书》:“贼(则)永亟视之。”(徐在国) ——李学勤《字源》 扩展阅读
这是“射人先射马,擒贼先擒王”的“贼”字。金文①的左边是一只手,右边是“戈”(武器),中间是“貝”(贵重之物),这就表示“手持戈破贝”之意。②是小篆的形体,“手”靠近“戈”,更有持戈的意思。③是楷书的写法,与小篆的形体基本一致。④是简化字。“贼”字的本义是“毁坏”。由“毁坏”就可以引申为“害”,如《墨子•非儒》:“是贼天下之人者也。”意思是:这是害天下人的做法。由“害”义又可以引申为“杀”,如《韩非子•内储说下》:“二人相憎,而欲相贼也。”就是说:二人相互憎恨,而想互相残杀。不过,我们读《三国志•魏书•董二袁刘传》时,会见到“董卓狼戾(lì力)贼忍”这个“贼”字解释为“害”或“杀”等都不通,其实是“残忍”之义。当然这个“残忍”义也是从“害”或“杀”等义引申出来的。这句话是说:董卓这个人凶狠残忍。请注意:在古书中,“贼”字往往用来指奴隶或农民起义军,如《后汉书•光武纪》:“赤眉贼入函谷关。”这是对西汉末农民起义军的污蔑。 另外,古代“盗”、“贼”二字的意义和今天的词义正好相反:“盗”是指偷东西的人,如《荀子•修身》“窃货曰盗”,而今天的普通话却叫“贼”;“贼”是指抢东西的人,如“寇贼”等,而现代的普通话却叫“强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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