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得 |
释义 | 细说汉字:得这个“得道多助”的“得”字是个会意字。甲骨文①的左上方是张开的两扇贝壳,右下部是一只手,手拿极为珍贵的贝,这就表示“得到”、“获得”的意思。金文②的当中是一个石花贝,其右侧是一只手,手拿贝表示获得了。但这还不够,其左边又增加了“彳”,这就是说得到了以后又拿着走了。小篆③左边的“彳”和下边的手(寸)还在,可是“贝”字却伪变成了“见”。楷书④的右上方又错变成了“日”。 “得”字的本义是“得到”或“获得”,如《后汉书·班超传》:“不入虎穴,不得虎子。”“得”字还可以引申为事情做对了的意思,如:“历古今之得失。”这个“得失”就是“对和错”的意思。 另外,“得”字的远引申义是表示“能够”或“可以”,如晁错的《论贵粟疏》中有这样两句话:“春不得避风尘,夏不得避暑热。”这里的“不得”就是“不能”的意思。现代汉语“不得已”和“使不得”中的“得”字,也是“能够”或“可以”的意思。至于《荀子·成相》“尚得推贤”中的“得”字,那是“德”字的假借字,本应写成“德”,但作者暂时借“得”代替。 请注意《红楼梦》第九十四回:“这件事还得你去才弄的明白。”这里面的“得”字当“必须”或“须要”讲。所以应当读作děi,如果读作dé(德)那就错了。 ——左民安《细说汉字》 扩展阅读 形声字,从彳,声。乃得之初文。得字的甲骨文和金文或从贝、从又。罗振玉《增定殷虚书契考释》:“从又持贝,得之意也。或增彳。”《说文》:“得,行有所得也。从彳,声。古文省彳。”《说文》小篆得的声符和古文得均从见,乃从贝之讹。贝在春秋战国文字中或渐变为目形,又或近似见形,《说文》殆承此讹变。汉代隶书则逐渐变作了“旦”。所从之“寸”金文中或作又,或作,均手之象形。春秋战国时期也有写作“攴”。至于《说文》古文及小篆写作“寸”,寸、攴与又为义近形符。得本义为获得。《掇》2.141:“贞:弗其得?三月。”(贞问:将没有什么收获吗?时在三月)引申为贪得。《论语·季氏》:“及其老也,血气既衰,戒之在得。”由本义又引申有相遇、投合、适当等义,还引申有控制、晓悟、完成、满足、及、能够等意义。以上得均作动词用。得又可作副词,表示反诘,相当于“岂”、“难道”。《庄子·盗跖》:“今昔阙然,数日不见,车马有行色,得微往见跖邪?”得今又读děi,义为必须、应该,旧仍读dé。《史记·滑稽列传》:“得更求好女,后日送之。”得还可作助词,读轻声de,用于动词后面,表示可能、能够。《后汉书·隗嚣传》:“田为王田,卖买不得。”或用于动词、形容词后,连接结果或程度补语,为现代汉语常见。(师玉梅) ——李学勤《字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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