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失 |
释义 | 细说汉字:失“似闻胡骑走,失喜问京华。”这个“失”字本为形声兼会意字。①是诅楚文的形体,左边是一只手,手腕的右边是个“乙”字,表示东西从手中丢失了。同时“乙”也为声符。②是小篆的写法,与诅楚文极为相似。③是楷书的写法。 《说文》:“失,纵也。”这个说法是对的,因为“纵”有“舍掉”之意。可见“失”字的本义应为“丧失”、“丢失”,如曹操《败军抵罪令》:“失利者免官爵。”这是说:失利的人,是要免去官爵的。由“丢失”又可以引,申为“耽误”、“错过”,如《尚书•泰誓》:“时哉弗可失。”就是说:时机呀,是不能错过的。由“错过”又能引申为“过失”,如柳宗元《封建论》:“失在于政,不在于制。”大意是:其过失在于政治,而不在于郡县制。 请注意:《荀子•哀公》:“其马将失。”这是说:那马将要奔逃。这里的“失”字不能读shī,而必须读为yì,是“逸”的假借字。 ——左民安《细说汉字》 扩展阅读 形声字。从手,乙声。“失”字战国时的字形与小篆很相似。秦代以小篆为正统,但在秦简中的字体与汉隶极为相像,为后世汉隶所本。在汉隶中,“失”一般作,上横左侧有一短撇。只有比较特殊, 《隶辨》对该字解释说:“即失字。 《说文》本作,从手从乙。 (按《说文》作‘从手,乙声’,与此说不合)变隶偏旁手省作扌,碑作者,从偏旁扌也。”可见,隶变以后, “失”字从手的特征已不明显,后世辞书一般将它归入“大”部。本义是遗失、丧失。《论语·泰伯》:“学如不及,犹恐失之。”《易·比》:“王用三驱,失前禽。”引申为遗漏、过错,没有控制住、把握住等。又引申为名词过失、错误。《汉书·路温舒传》:“臣闻秦有十失,其一尚存,治狱吏是也。”以上义项读shī。古书中,“失”有时同“佚”,奔逃的意思。《集韵·质韵》:“失,放也。郑司农曰:‘放失六畜。’”又有佚乐的意思。“失”有时又同“泆”,放荡的意思。《汉书·游侠传·原涉》:“不幸壹为盗贼所污,遂行淫失,知其非礼,然不能自还。”颜师古注:“失,读曰泆。” “失”有时又同“轶”,超过的意思。《国语·周语上》:“夫天地之气,不失其序;若过其序,民乱之也。”以上义项读yì。按:失、佚、泆、轶,上古音相近(失,书纽、质部、入声;佚、泆、轶均为余(喻四)纽、质部、入声),意义相承、相近,具有同源关系。(方东杰) ——李学勤《字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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