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细说汉字:渔1、2《甲文编》475页。3《金文编》758页。4《类编》215页。5、6《说文》245页。7《隶辨》72页。会意字。从,从水。同“渔”。《说文》:“,捕鱼也。从,从水。渔,篆文从鱼。”本义为捕鱼。《吕氏春秋·孝行览·义赏》:“竭泽而渔,岂不获得,而明年无鱼。”引申指谋取不应得的东西。《汉书·景帝纪》:“渔夺百姓,侵牟万民。” “渔”字在甲骨文中已出现,卜辞铭文中有的作人名,如《合集》 196:“子渔有比。”有的作捕鱼之渔,如《合集》 10475:“王渔十月。”(冯华) ——李学勤《字源》 扩展阅读 “月落乌啼霜满天,江枫渔火对愁眠。”这个“渔”字是会意兼形声的字。说它是会意:左“水”右“鱼”,是在水中捕鱼之义。说它是形声,左形(水)右声(鱼),是个形声字。甲骨文①的右边是“鱼”,左边是“水”。金文②的形体繁杂多了,不过会意的意味更浓,上部的左边是“水”,上部的右边是“鱼”,下部是两只大手,这就表明在水中“捞鱼摸虾”就叫“渔”。小篆③却变得没有多少意思了,因为把金文中的双手换成一条鱼,反而造成了书写上的不便。④是楷书形体,比小篆少了一条鱼,很有必要。⑤是简化字。“渔”字当“捕鱼”讲,古代极为普遍,如《周易•系辞下》:“以佃以渔。”这是说,既打猎(佃)又捕鱼。从这个意义又引申为用不正当的手段去夺取也叫“渔”,如《汉书•何并传》:“以气力渔食闾里。”这就是说:用武力去掠夺乡村的老百姓。请注意:“渔猎”一词,本指捕鱼猎兽。可是徐陵《在北齐与宗室书》中的“渔猎三史”,前二字若解释为“捕鱼猎兽”可就讲不通了。须知,这里的“渔猎三史”是指“涉猎三史”,也就是博览三史之意。至于说“渔火”,那是专指渔船上的灯火,如张继的《枫桥夜泊》诗:“月落乌啼霜满天,江枫渔火对愁眠。姑苏城外寒山寺,夜半钟声到客船。” 【注釋】①篆文:《段注》:“後篆文者亦先‘二(shàng)’後‘上’之例也。”參“上”條。 【參證】甲文作、,金文作、。金文首例从水从魚从,表示手在水中取魚的意思。文二 重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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