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细说汉字:曹 会意字。殷商甲骨卜辞有“”字,以二“(东)”形相对,会对偶之意,这是“曹”字初文。也在殷商,其下加“口”形而为分化形式。“曹”字自西周在下部“口”形内增加了短横,混同于“甘”之古形,这种写法绵延至秦汉。但小篆下部变作“(曰)”,西汉有变作“曰”形者,东汉则以作“曰”为基本形式,后世楷书与“日”混同。上部“㯥”形在汉代先省作“”,后又连通顶部两个短横,最后合并中间两个短竖,全字成为“曹”形。汉代还有承战国简化形式“”而进一步简省作“曺”的形式,后人也常效仿,但没有成为正体。“曹”本义是对偶。《楚辞·招魂》:“分曹并进,遒相迫些。”(二人对弈,各自落子进攻,紧急地相互逼迫以求胜棋)王逸注:“曹,偶也。”“曹”由对偶义引申出诉讼的双方义,即原告和被告。《说文》:“曹,狱之两曹也。”“两曹”,古书或写作“两遭”、“两造”。对偶是双方相对,所以引申为遭逢,战国中山王壶及马王堆汉墓帛书都有此义例,后来用加旁分化字“遭”。由两曹义引申为等辈、群类,又引申为古代分科治事的官署和部门,如刑曹、兵曹、功曹。(金国泰) ——李学勤《字源》 扩展阅读
“尔曹身与名俱灭,不废江河万古流。”这个“曹”字实为会意字。①是甲骨文。上部是两个“東”,下部是一个“口”。“東”本为大口袋形。口袋本身就有“多”义,更何况二“東”了(其下部之“口”在甲骨文中常常无义)所以“曹”有“偶”、“辈”、“群”的意思。②是金文的形体,与甲骨文基本相似,只是将下部的“口”换成“日”(从“口”和从“日”相同,上古字例习见)。③是小篆的写法,近似于金文。④是楷书,简化了许多。《说文》:“曹,狱之两曹也。”许慎所说的“两曹”(或作“两造”,古代“曹”与“造”通假),是专指狱讼之事的原告与被告,这并不是本义。其实“曹”字的本义应为“对”或“双”,比如宋玉《招魂》:“分曹并进。”这是说:一对对地并进。由“对”又可引申为“群”,如杜甫《曲江》:“哀鸣独叫求其曹。”“求其曹”也就是“求其群"的意思。由“群”又能引申为“辈”,如杜甫《春水生》:“吾与汝曹俱眼明。”“汝曹”就是“你们这一辈”的意思。由“群”又可引申为“类”,如古时分科办事的官署也称为“曹”,如《后汉书•百官志》:“分为四曹。”也就是分为四科的意思。
|